(2)測試時間與地點。
測試時間為2016年10月28日至31日。
考生持居民身份證、報考證和《誠信表》,于10月27日到山東師范大學考點報到,接受資格審查,領取測試號碼?键c將對每一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凡證件不全的,取消其測試資格。
(3)測試標準與辦法。
田徑、游泳項目按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執(zhí)行,測試合格標準應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以上(含);@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健美操、網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項目按《2017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測試項目、方法與評分標準》執(zhí)行,合格名次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jù)實際參加測試的考生數(shù)量、考生水平及項目招生計劃等因素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將在2016年11月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4)學校考查確認。
省統(tǒng)一測試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聯(lián)系并按照招生院校的報考條件參加考查確認。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對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核,要依據(jù)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tǒng)”核實考生的運動技術等級并對網上核實結果進行截圖保存。招生院校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的招收項目及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考生的專項成績、發(fā)展?jié)摿Φ纫蛩,確定合格考生名單,與考生達成意向并簽訂協(xié)議。
2.體育專項學校單獨測試。
符合文化單獨考試報名條件考生的體育測試項目和體育專項省統(tǒng)一測試中未涉及的項目,招生院校可進行單獨測試。只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單獨測試。
招生院校要加強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管理,切實組織好本校的體育專項測試工作。
(二)文化考試。
1.文化統(tǒng)一考試。
全省高水平運動員統(tǒng)一測試合格考生及省統(tǒng)一測試中未涉及項目審查合格考生,須經招生院校單獨測試合格并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此類考生均須參加高考。
2.文化單獨考試。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要求,符合文化單獨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須與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的考生共同參加國家體育總局委托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文化考試,通過中國運動員教育網進行報名、繳費。未按時報名并繳納考試費用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不能參加文化考試。
四、資格確認與公示
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測試結果擇優(yōu)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公示合格考生人數(shù)不得超過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的2倍。招生院校擬公示的合格考生,其中屬于我省體育專項統(tǒng)一測試項目的考生須通過我省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統(tǒng)一測試(合格考生名單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的合格考生人數(shù)及錄取優(yōu)惠分值將本校已測試合格且符合條件的高水平運動員名單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核對“陽光高考”平臺的信息,審核通過的各招生院校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名單將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
五、志愿填報與錄取
(一)參加文化統(tǒng)一考試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
參加文化統(tǒng)一考試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需要填報志愿。
1.志愿填報。
高水平運動員志愿設1個學校志愿欄。招生院校代號及院校名稱按《2017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中公布的填寫。
高水平運動員只能填報已簽協(xié)議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的高校。
2.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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