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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報訊(記者 段海濤)1月4日,銀保監(jiān)會網站披露了2019年首份處罰信息,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安財險”)因編制虛假報告、拒絕或妨礙檢查被共計處罰59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2017年1-9月,永安財險總公司、省公司及所有開展車險業(yè)務的地市級分支機構的車損險、車損險附加險、商業(yè)三責險和商業(yè)三責險附加險相關的“原保險保費收入”“賠付支出”等14個財務類指標的148個明細科目未按照監(jiān)管要求據實統(tǒng)計,設定取數(shù)規(guī)則不當,導致公司向銀保監(jiān)會報送的明細數(shù)據不真實,形成編制虛假報告的事實。 時任永安財險副總裁、財務負責人顧勇為統(tǒng)計負責人,時任永安財險戰(zhàn)略規(guī)劃部執(zhí)行總經理上官宗科為統(tǒng)計工作部門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銀保監(jiān)會依據《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對永安財險罰款20萬元,對顧勇處以警告并罰款2萬元,對上官宗科處以警告并罰款2萬元。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在銀保監(jiān)會的檢查中,永安財險還存在拒絕或妨礙依法監(jiān)督檢查的行為。 據披露,在已知檢查組進場情況下,永安財險決定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9時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擬審議《關于解聘蔣明同志公司總裁(總經理)職務的議案》。2017年12月4日下午,檢查組在對董事會臨時會議不知情的情況下,按照檢查流程將現(xiàn)場檢查事實確認會(下稱“確認會”)時間定為12月6日上午9時并通知永安財險,要求總裁蔣明和統(tǒng)計負責人顧勇參加會議。此后,檢查組得知永安財險將于同一時間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并擬解除總裁蔣明的職務。 12月4日晚,檢查組臨時變更檢查計劃,約談董事會秘書。檢查組表示會議時間的沖突和解除蔣明總裁職務的議題將影響檢查工作的開展,建議適當調整會議時間。董事會秘書表示無權決定,并將相關建議轉告董事長。12月5日下午,檢查組約談董事長陶光強,要求適當延后董事會臨時會議。陶光強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拒絕接受檢查組的合理建議。12月6日上午,確認會和董事會臨時會議同時召開,永安財險董事長和總裁均缺席確認會,影響了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時任永安財險董事長陶光強作為永安財險主要負責人及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集人,對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銀保監(jiān)會依據《保險法》相關規(guī)定,對永安財險罰款30萬元,對陶光強處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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