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杜海
文號為“德市監(jiān)罰〔2020〕SS007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樂陵市廚大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guī)定。據此,德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9.60元,罰款65000元,同時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以上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日期為7月17日。
企查查顯示,該公司系北京廚大媽食品集團全資控股的大型食品企業(yè),其產品包含米、面、糧、油、糖、淀粉、調味品等多種居民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