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
問責應讓“操盤手”現(xiàn)形
治理“吃空餉”,一方面應公開編制人員、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讓“吃空餉”沒有辦法玩“潛伏”;另一方面,應把整治清理“吃空餉”常態(tài)化,定期“大掃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說,要從嚴追究“以權為親屬熟人謀私者”責任,決不能讓問責成為“橡皮筋”。
辛鳴認為,治理“吃空餉”從源頭禁止“發(fā)空餉”更為重要。對于人事、財務等監(jiān)督管理不力、失察瀆職的相關責任人也要加大問責力度。
法律專家指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或侵吞公共財物,此類“吃空餉”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中的詐騙罪或貪污罪。治理“吃空餉”的關鍵,司法部門應介入懲處,讓“操盤手”現(xiàn)形。
據(j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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