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自公調對接工作開展以來,嶧城區(qū)吳林司法所積極開展公調對接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將公安派出所接處警工作與人民調解工作有機銜接,充分發(fā)揮公調對接優(yōu)勢,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wěn)定。
人員對接,規(guī)范公調案件信息交流。分別指定一名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員為聯絡員,由聯絡員負責公調案件信息交流和案件的對接分流工作。各聯絡員掌握治安、自訴案件與人民調解對接的范圍、原則、程序等,并根據規(guī)定要求,規(guī)范案件對接工作,做到移送材料規(guī)范,法律文書制作規(guī)范,時限要求規(guī)范。
矛排信息對接,加強矛盾隱患防控。吳林司法所每月組織四次矛盾糾紛排查,在重要的時間節(jié)點加大矛排力度。為全面加強矛盾糾紛隱患防控,吳林司法所加強與派出所的矛盾糾紛排查信息交流工作,對排查出的治安類案件及時向吳林派出所溝通處理,將矛盾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吳林派出所對排查出的民間糾紛符合人民調解條件的,及時移交司法所處理。通過矛排信息對接,加強矛盾隱患的防控,避免矛盾糾紛的擴大升級。
案件調處對接,及時介入化解糾紛。公安派出所受理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治安案件、自訴案件后,審查是否符合委托人民調解的條件,對于符合條件的,及時將案件委托移送吳林司法所調解。接受委托后,吳林司法所及時介入調解,進一步調查事實真相,弄清是非曲直,結合情理法化解糾紛。對移送案件的調處結果,按照程序,及時反饋派出所。(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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