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信息港訊 (王建昌 楊曉)一是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通過培訓、講座、輔導等形式,認真組織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學習,提高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二是開展事故和災害警示教育。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教育活動,對典型事故和災害進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訓,完善制度措施,防范同類事故發(fā)生。
三是開展生命安全教育。生產經營單位結合生產經營活動及工藝、設備、崗位等安全風險和危險因素,對新入職員工定期組織開展生命安全教育,形成制度性做法持續(xù)開展下去,從而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融入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名員工,切實增強全體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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